[E0011]一次登錄兩期以上的抄錶登錄及計費如何使用?
答:
假設上一次表計收費計算到96.01.10止.
(1)抄錶紀錄已經先輸入兩筆以上(假設為96.02.10和96.03.10兩筆),
(2)輸入96.02.10的收款單,按抄錶計算鈕-->此時請勿使用(a)直接計算至最新抄錶紀錄,因為這樣系統會認定您要計算 96.01.10~96.03.10的費用,所以您應該設定一範圍96.02.05~96.02.15(將96.02.10包含在內即可),並使用(b) 計算至下列範圍的抄錶紀錄,系統才會知道您要計算96.01.10~96.02.10的費用.
而要輸入96.03.10.的收款單時,再使用(a)直接計算至最新抄錶紀錄,系統即會計算96.02.10.~96.03.10.的費用.
(3)您在輸入96.03.10的收款單,按抄錶計算鈕-->因為先前已經計算到96.03.10此時用再(a)直接計算至最新抄錶紀錄,系統已找不到比96.03.10.還要新的抄錶紀錄可以計算,所以出現錯誤訊息:〈錯誤!起始日比結束日期新〉

PS.如果以後您不想那麼麻煩還要設定日期範圍, 建議您登錄完2月份的抄錶紀錄後,立即輸入2月份的表計收費(此時因為2月份還是最新的抄錶紀錄,所以可以直接按(a)直接計算至最新抄錶紀錄),輸入完 2月份的表計收費後,再登錄3月份的抄錶紀錄,並輸入3月份的表計收費即可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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